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6-2017-00029 发布机构: 五府山镇
发文日期: 2017-12-22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府镇府发[2017]64号 关键词: 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内容概述:

关于对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上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8日,省委第三督察组在五府山督察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我镇查漏补缺、政策宣传并查摆到问题,收到反馈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核查小组,经现场调查取证,现将问题整改说明回复如下:

问题一:姚元忠医疗报销情况

金钟山村村民姚元忠医疗报销情况,一站式报销金额9738.3元已到账,还有医保局报销金额8559.68元暂未到账,自费金额是2033.11元。按现行贫困户享受的健康扶贫政策规定报销90%的比例已达到。附1:图片说明。

问题二:吴年发反映未享受残疾人补贴及最低生活保障

甘溪村村民吴年发属于十三五贫困户,该家庭人口四人。该同志眼睛属于二级残疾,但有生活和生产能力,现在也在务工(做小工)。其妻子在家做家务,大儿子吴泽权今年20岁,在上饶市大市场一家铝合金店做学陡,工资1200一个月。小女儿在五府山甘溪村读小学四年级。吴年发所反映:一、有二级残疾却从未享受残疾人补贴一事纯属无中生有。其二级残疾证贫困户人员一个月享受了五十元钱,每年600元有一卡通为依据。

二、自己所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事,通过自己申请,经村两委研究并放到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了评议,经评议后吴年发未能达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未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以上情况属实。附2:图片说明。

经讨论这次问题整改,我们更加理清了工作重点,并举一反三在全镇区域内对类似的问题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好脱贫攻坚政策进村入户。




五府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详情请见附件:

20171222143516674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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