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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08-2017-00032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11-09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水字[2017]107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五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利设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五府山镇水务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绿盾2017”上饶市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机发563号)文件的要求,以建设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自查对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查处和整改措施主要为:

1、范家坳水库位于五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但项目均未经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过程中为保护生态环境,降低了水库坝高和库容,大大减少了水库蓄水造成的植被淹没面积,责令项目停止建设,限期整改。

2、上饶县四坑电站位于上饶县五府山镇毛楼村,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5′56.4267″,北纬28°02′43.8570″,装机容量480KW,坐落于五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由于电站建设、投产在五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划定之前,暂维持现状,控制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的活动。

请你站接通知后,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实行水务站站长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切实把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对因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上饶县水利局

2017年10月31日

 

 


上饶县水利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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